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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的时候,上海某杂志推荐了扬之水的书房,题目曰“我的书,用过多少遍都触手如新”。其中提到说,与许多有藏书习惯的人不同,她的大部分书,都包着书皮,拆了书皮还和新的一样,上面连笔记也不记,现在为了写文章、做研究而读的书,也只用铅笔在上面做一些批注。“记得有一次听人说,如果一个人的书触手如新,就说明她不读书。我就不同意,我看了多少遍的书都和新的一样,我要的就是这效果。”她的爱书成痴,全体现在她对这“触手如新”的追求上。
书很新,但是书柜很旧,书房也不成样子——她干脆说没有书房,她的书架全立在房子二层最主要的过道里,延伸到与过道相连的房间,和电饭煲、微波炉等日常用品共享一个空间。书房的主人也是一身朴素的装扮,与“扬之水,不流束薪”这个《诗经》中的笔名实在有些不相称。有个朋友看了扬之水和她书房的介绍很是失落,说与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我问她应该是什么样?她说,看她这么大的学问,研究的不是诗经就是古诗文名物,不是先秦诗文还是宋元明银器之类的,想着她的书房怎么也该摆满了这些器物,不是富丽堂皇,也该充满了文化与艺术品位吧。还说就算书房达不到标准,至少人也应该像林文月一样充满了优雅与高贵吧。
这样的误读总是很有意思,仿佛读书人就应该如此,学问愈大,人们对她的渴求就更完美。但是学问与人生并没有必然的关联,精神与物欲本来就是格格不入,一个精神上充盈饱满的人,恰恰看透了物欲的虚荣和浅薄,反而不注重外在的一切,内心的喜悦不足为外人道也。张中行老先生曾经写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扬之水印象记,毫不客气地说她“是名为青年妇女,外表却像个蜷伏街头的流浪汉”,每个月收入工资加稿酬,百分之八十买书,书之外的东西总是很简单,走的是节俭路线。比如说衣服,张中行说:“衣是我眼见的,不只陈旧,而且不合身,以鞋为最,像是总比脚长半寸。脂粉、唇膏之类的当然更没有”。但是就这个整天风风火火像个假小子的扬之水去约稿,却总是受到徐梵澄、金克木、张中行、王世襄等大家的喜欢。大概正是应了那句老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读书>十年》主要描述了扬之水从一九八六年进入《读书》杂志开始到一九九六年离开杂志,转业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工作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日记分为三册出版,第一册是从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零年,去年十一月已经出版,第二册是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三年,刚刚问世,第三册也正在整理出版当中。这十年对扬之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她恰好在这个时期接触到一大批几乎从文革浩劫中“复活”的文化老人,与他们的交往构成了她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也许从更深远的角度说,是构成了她以后学术生涯的一部分。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十年中,也是她集中精力,钻研学问的十年,从街头卖西瓜的小贩到杂志社编辑,从卡车司机到《读书》杂志,所谓《读书》十年,其实正是“读书十年”的好日子。
《十年(二)》相比上册其实没有多大的变化,内容无非是《读书》杂志的日常编稿、审稿和约稿的生活。但是对 扬之水的记录而言,我们可以察觉到一些细微的不同,在上册中记录大量的购买书籍的经历,已经很少出现笔端了。暗中揣摩一下这种细微的变化会很有意思,没有记录并不代表没有买书,也许买的书更多了。对书痴而言不买书才是最奇怪的事情。但是买书的记录很少再出现,说明了这样的变化,从看重买书这种形式到看重读书的转变。不要小看这种不起眼的细节,她看重的是学问人生,而不是藏书人生,书就是用来读,如果只是收藏对其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这其中提到最多的是读书与作文之道。1993年12月31日拜访徐梵澄的日记写道:“说起‘文’,先生说:‘有个诀窍,——写白话就如同写文言,这样就精练得多;写文言要如同写白话,这样就平易得多’。”具有这样的体悟才是重要的,而不是一天沾沾自喜买了多少书。
1992年7月9日的日记中,她提到了读书作为兴趣与志向之间的差别:有怀抱挽救世之志的读书,有“默默做一点自己喜欢做的事”的读书,世界都少不了这样的读书人。“自己读书,别人不读书,未必就读书一定是高尚的,不读书就是卑鄙的。人生原有多种选择,如果读书不是一种纯粹的兴趣与爱好,而只是一种志向,那么作为人生的选择,它与选择从政、选择从商也都是一样的,哪里有什么高下之分?……至于本来就以读书为爱好者,则不问志向有怎样的改变,爱好总可以不移的吧。”这两种读书人:以读书作为人生的志向和以读书作为兴趣,其实都是一样的,“都是富有使命者,即保定了自己所选择的志向,努力去‘做’,也就是了”。一种是学问的人生,一种社会的人生,两者其实殊途同归,勿论高下。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李泽厚有句很有名的断语“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学问与思想对一个时代的精神来说其实是同等重要的,李泽厚的这个论断其实想说明了因为时代之间的差异,某个时代中可能更倾向于思想家,而另外一个时代更倾向于学问家,但绝不是独尊一家,尊崇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从现在扬之水出版的令人目不暇接的著作来看,她无疑更倾向于学问家,但她在日记中也提到了众多学人都是以思想家的面目登上学术舞台,一展长袖善舞之姿。对她而言,思想的诱惑居然巨大,学问的沉潜,读书的悠闲自得,却更为符合自我的性情。从思想家到学问家的转变,在这部《<读书>十年》中表露无疑。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十年(一)》中,写于一九八九年一月十四日的一则日记:“年来过手之卷,怕也有千数了罢,读至忘情处,直是全然忘却书外的一切,唯此为乐。明白陷入其中是大忌,但既已知自己非学问中人,便做一书囊,书痴,乃至书橱,岂不也是人生一种。”也幸亏她有如此心境,也许,正是这种“非学问中人”反而成就了她一等一的学问吧。
思郁
2012-5-8书
《读书》十年(二),扬之水著,中华书局2012年4月第一版,定价: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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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秋季档美剧:五大公共台续订/取消全记录 - [我爱美剧]
2012-05-13
ABC台:
续订:
《单身汉》(The Bachelor)
《单身女郎》(The Bachelorette)
《逝者之证》(Body of Proof)
《灵书妙探》(Castle)
《熟女镇》(Cougar Town)转往TBS频道播出
《与星共舞》(Dancing With the Stars)
《23号公寓的坏女孩》(Don’t Trust That B—– in Apartment 23)
《实习医生格蕾》(Grey’s Anatomy)
《幸福终点站》(Happy Endings)
《最后的男人》(Last Man Standing)
《左右不逢源》(The Middle)
《摩登家庭》(Modern Family)
《童话镇》(Once Upon a Time)
《私人诊所》(Private Practice)
《复仇》(Revenge)
《丑闻》(Scandal)
《真人秀:创智赢家》(Shark Tank)
《郊区故事》(Suburgatory)
被砍:
《查理的天使》(Charlie’s Angels)
《超级大改造:家庭版》(Extreme Makeover: Home Edition)
《良家美女》(GCB)
《男人雄起》(Man Up)
《疑踪》(Missing)
《泛美航空》(Pan Am)
《神秘河》(The River)
《变装求职记》(Work It)
《绝望主妇》(Desperate Housewives)5月播出大结局
CBS台
续订:
《打工姐妹花》(2 Broke Girls)
《极速前进》(The Amazing Race)
《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
《警察世家》(Blue Bloods)
《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s)
《犯罪现场调查》(CSI)
《傲骨贤妻》(The Good Wife)
《天堂执法者》(Hawaii Five-0)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How I Met Your Mother)
《好汉两个半》(Two and a Half Men)
《超感警探》(The Mentalist)
《迈克与茉莉》(Mike & Molly)
《海军罪案调查处》(NCIS)
《海军罪案调查处:洛杉矶篇》(NCIS: Los Angeles)
《疑犯追踪》(Person of Interest)
《幸存者》(Survivor)
《卧底老板》(Undercover Boss)
被砍:
《天赋异禀》(A Gifted Man)
《绅士养成记》(How to Be a Gentleman)
待定:
《犯罪现场调查之纽约篇》(CSI: NY)
《犯罪现场调查之迈阿密篇》(CSI: Miami)
《外来女婿》(Rob)
《约会规则》(Rules of Engagement)
《记忆神探》(Unforgettable)
FOX台
续订:
《美国老爸》(American Dad)
《识骨寻踪》(Bones)
《克利夫兰秀》(The Cleveland Show)
《恶搞之家》(Family Guy)
《迷离档案》(Fringe)
《欢乐合唱团》(Glee)
《厨房噩梦》(Kitchen Nightmares)
《杰茜驾到》(New Girl)
《家有喜旺》(Raising Hope)
《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
《触摸未来》(Touch)
《X音素》(The X Factor)
被砍:
《人小鬼大》(Allen Gregory)
《恶魔岛》(Alcatraz)
《入侵》(Breaking In)
《追踪者》(The Finder)
《兔妈虎女对对碰》(I Hate My Teenage Daughter)
《大人物拿破仑》(Napoleon Dynamite)
《史前新纪元》(Terra Nova)
《豪斯医生》(House)5月播出大结局
待定:
《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
《开心汉堡店》(Bob’s Burgers)
NBC台
续订:
《我为喜剧狂》(30 Rock)
《废柴联盟》(Community)
《时尚之星》(Fashion Star)
《格林》(Grimm)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人》(Law & Order: SVU)
《为人父母》(Parenthood)
《公园与休憩》(Parks and Recreation)
《名声大噪》(Smash)
《整夜难眠》(Up All Night)
《惠特尼》(Whitney)
《美国之声》(The Voice)
被砍:
《我用青春买醉》(Are You There, Chelsea?)
《异度觉醒》(Awake)
《半路情缘》(Bent)
《死党》(Best Friends Foreve)
《爱情自由人》(Free Agents)
《律政俏师太》(Harry’s Law)
《花花公子俱乐部》(The Playboy Club)
《头号嫌犯》(Prime Suspect)
《糖衣陷阱》(The Firm)
《超市特工》(Chuck)1月播出大结局
待定:
《超级减肥王》(The Biggest Loser)
《名人学徒》(Celebrity Apprentice)
《办公室》(The Office)
CW台:
续订:
《新飞越比弗利》(90210)
《八卦天后》(Gossip Girl)
《南国医恋》(Hart of Dixie)
《吸血鬼日记》(The Vampire Diaries)
《尼基塔》(Nikita)
《凶鬼恶灵》(Supernatural)
被砍:
《明星憎恶者》(H8R)
《模特再造》(Remodeled)
《替身姐妹》(Ringer)
《秘社》(The Secret Circle)
《篮球兄弟》(One Tree Hill)4月播出大结局 -
《落脚城市》:都市里的村庄 - [书评天下]
2012-05-08
我从乡村来。
农村出生的少年人生轨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一种是像我这样的,拼命读书争取考上大学,然后进入都市;另外一种就是读书无用论,早早辍学,进城打工,早日养家。这两种生活模式是现在大多数农村少年的未来。
我的生活状况是这样,大学毕业即失业,来到省城,先用很少的钱在都市村庄租一个小房子,从头开始,一点点找工作,积累资本,坚持几年下来,可以换一个稍微好的房子,脱离城中村的生活。但是这个城市房价的增长速度与高楼的高度是一样,随着城市限购令的出台,也就意味着想在这个城市拥有一套“幸福的建筑”还是如此困难。
再看另外一面,我家乡的伙伴们,很早就出来打工,他们的人生轨迹也是可以预见的,选择沿海发达的城市,或是装修,或是建筑,或是工厂,总之是城市中最重最累的活儿,坚持几年下来,城市的风景看够,挣够了钱回家结婚生子,有了下一代,依然重复父辈的未来……
从道格·桑德斯的《落脚城市》一书的分析来看,我和我的同伴的人生轨迹基本属于乡村到城市迁徙的两种类型:职业移民和循环式移民,前者是指那些“到城市从事技术性工作或是进入政府或军队”,后者是指那些数百年来从乡下到城市,在某一季节从事某种阶段性的工作,但是依然要回家的人——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用了一个词汇形容这种这种每年春节都要回家的劳动大军,叫做“春节性触摸”。除了这两种,还有第三种迁徙类型,即数量最多的连锁式移民,“通过一套社会架构,由迁徙目的地的人口为新移民提供援助、资讯及鼓励,而促成一组组相关的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方迁往另外一个地方”。
在我的观察视野中,符合第三种迁徙类型的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都市村庄,即“城中村”。我所在的城市,在几十年前未有这种经济发展之时,周围市郊还是一片荒野和农村,随着这些年的发展,这些原来紧靠一点点微薄土地的农民,生活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的规划中逐渐将他们的纳入了这个城市的版图,他们原来收获微薄的土地,现在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他们在原来种植庄稼的土地上盖满了劣质的高楼大厦,从此衣食无忧,靠收租金生活。从遥远的贫困的农村出来的打工者进入这个城市,大多数都会选择这些廉价的出租房生活。在我所生活的城市中,这样一个很典型的都市村庄,一晚上的流动人口竟然能高达二十多万。可想而知,这些人的生活给那些依靠出租房屋生活的农民带来何等的收益。
这些原本都是一样的农民,因为有些拥有靠近城市的土地,可以一朝翻身,再也不用为未来担心。他们的未来就是等待这个城市接纳他们成为其中的一员。他们可以很有耐心地等待这种召唤,每天不用工作,就能衣食无忧,日进斗金。而那些租房的房客其实同样都是农民,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从远方的农村来,只能挣扎在这个城市的底层,等待合适的机会跳出这个贫困陷阱。但他们中大多数人是没有未来的,在这个城市的乡村中熬过了繁华落幕,就会打包回到自己的家乡,依靠仅余的土地生活。
桑德斯因为从事新闻工作四处游走,他察觉到世界各大城市中都有一个这样被忽视的区域,有点叫城中村,有的叫贫民窟,有的叫市郊。他们有着不同的名字,却有着相似的命运,一个长期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一个很可能蕴藏着革命性变化的区域——这是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最为着重提出的观点。他认为这些区域的存在是为城市的未来输送了人力和资源,它们的存在保证了一个城市中场阶级的流动性和活跃性,是城市的希望和源泉,“简单说来,它们具备资产阶级的梦想、拓荒者的坚忍、与爱国者的价值观”,他们所缺乏的只是实现梦想的机会。
“落脚城市”这个词汇形容这样都市中乡村真可谓是神来之笔。连接乡村和城市,希望与时间,蕴藏着许多诉说不及的梦想。这个地区在每个城市中都存在,但是很多时候,政府和决策者会选择视而不见。他们长期的观念中,这些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毒瘤,时机一到,就应该毫不怜惜地割除掉,把众多的民工驱逐出去。但是这些区域的存在已经成为了每个城市的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你可以忽视它,但它必定存在。因为在这些区域中,在这些人群中,有许多看似蚁族的存在,是这个城市的未来:可能是下一波经济与文化盛世的诞生地,也可能是下一波重大暴力冲突的爆发地。就看你如何对待与抉择。
我曾经生活的乡村,现在已经没有了乡村的模样。我每年回家两三次,只是简单的停留。每次回乡的一个印象就是越来越空落的村庄与败落的房屋。村庄里,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年轻人无一例外生活在城市。城市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美好的向往,我们忙碌一生,辛苦一生只想在一个城市中拥有一座房屋,一个立足之地。乡村代表过去和守旧, 城市代表未来和希望,我们都选择城市。这种观念的诞生是自然而然的,仿佛不需要任何足证。乡村不是田园,诗意是瞬间的逗留,短暂的游走。当乡村日益成为一种怀旧的对象,也就意味着失落的开始。
年前回乡时,听日益苍老的父亲讲,村里的土地已经完全承包给了外地的商人,统一种植和管理。接下来的几年中,临近的几个村庄会进行一次迁徙和集中,划分到县城的规划图中。农村变成城市,这就是农村的未来。但是对那些身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来说,他们还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蜕变过程。当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只能去城市中遭遇冷眼与歧视,做着最为底层的工作。他们的希望只有寄托在“落脚城市”上,就算他们没有了希望在这个城市立足,也会供养自己的子孙一次次挣扎着奋斗、崛起……
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充满了希望与乐观,他看到了都市里的村庄积极的一面。他说,那种认为落脚城市只是贫民窟的说法“其实误解了落脚城市的都市野心,及其快速变迁的本质,也没有正确认识到落脚城市如何重新定义了都市生活的本质”。落脚城市的文化不尽然是乡村,也不尽然是都市,而是融合了两者的元素“迫切希望在这群志向远大又深深缺乏安全感的居民当中找到安全感的共同来源”。而这种共同的安全感的构建与形成,有利于发展出融合不同元素而且又充满保护性的新文化。
但是还有悲观的一面。落脚城市的存在也意味着有序的城市中,存留着无序、混乱甚至暴力的生活。由于缺乏有效的流动性,它们与城市文明存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对立与反叛。换句话说,一个城市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往往会从这个角度出发,把它们的存在当成一个城市的隐患,对其进行残暴的治理和清除。
这样的城市,它们的未来在哪里?值得我们深思。
思郁
2012-4-21书
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徙与我们的未来,【加拿大】道格·桑德斯著,陈信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2月第一版,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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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劫案》:宁浩的转型没“疯狂” - [非影非评]
2012-05-06
前些日《黄金大劫案》首映在际,宁浩邀请了韩寒在复旦出席了影迷见面会,惹了方舟子老大不高兴。于是,方舟子发挥了他的打假优势,在微博里声称宁浩的电影抄袭了盖·里奇的《两杆大烟枪》,就连《疯狂的赛车》也摆脱不了嫌疑。
方舟子估计平时打假太忙,不怎么看电影,这都好些年了又提这些陈年往事。《疯狂的石头》与《两杆大烟枪》之间的关系早在上映时,已经有人提及过。不过方舟子说抄袭这是扯淡,说借鉴,参照都没有问题,因为《疯狂的石头》的故事是土生土长的原创,而且就算借鉴也是借鉴得天衣无缝,戏仿也是戏仿得超越前辈。所以说,这不是抄袭,这是戏仿,而且是以戏仿的名义超越,这才是宁浩的本事。
从《疯狂的石头》(2006)的一举成名天下知,到《疯狂的赛车》(2009)的“疯狂延续”,然后到《无人区》无限期的搁置,宁浩这一路走来,可谓百感交集。很多人都把《黄金大劫案》视为他的转型之作,不过,转型归转型,千万不要以为转型就是完全丢掉自己以往积累的经验,另起炉灶。《黄金》虽然在票房上相对宁浩之前的电影有很大改观,但是坦白而言,这样的转型已经失去了宁浩的本色和优势所在。
中国的电影人一向都羞于提及商业,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十分渴望票房大卖,但是每当有人问及对电影的定位是不是纯粹的商业电影时,一个个羞答答,忸怩的样子令人作呕。商业电影是任何一个国家成熟的电影业中最为不可忽视的部分。中国电影界近些年才陆续出现了商业电影的大制作。但是商业电影并不意味着是用钱砸进去堆起来的电影。商业电影同样需要真诚的制作。这些年,中国的导演里能够达到这样坦荡和真诚的双重标准的商业片导演寥寥无几。冯小刚的贺岁电影,姜文的《让子弹飞》,然后就是宁浩疯狂系列。但是在这部《黄金》中,宁浩让人失望之处在于,他正逐渐丧失自己的优势。差点把《黄金》塑造成另外一部金光闪闪的“黄金之作”——老谋子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或者说满城尽是大波妹?
《黄金》中看似是讲述小人物的故事,但是故事背景中的设定总给人一种宁浩在《无人区》被审查后要回归主旋律的印象。抗日战争故事背景,小人物从愚昧到觉醒的转变,抗日英雄英勇就义的情节,给人一种错乱的时空感觉。《黄金》的故事是被架空的,因为从开始看到小东北靠坑蒙拐骗度日的时候我们已经隐约猜测到了结局是什么样的。这种粗制滥造的单线故事竟然会出现在宁浩的电影中真是令人惊讶。这无疑于证明了宁浩舍弃了他最为优势的多线叙事。换句话说,故事已经不需要讲述了,框架和结局已然被锁定,我们只是需要在这个空虚的框架中塞满东西即可。当然了,如果故事的优势已经没了,这些填充故事框架的桥段一定要好笑、好玩、幽默——从这点上不难看出为什么要小东北的这个角色,一口大碴子粥味儿的东北腔,按照宁浩的设想应该给这部电影增色不少。但是从我的观影经历看,正是这种东北腔差点毁掉了这部电影。当然了,首先声明下,我对东北口味没有任何歧视,作为在东北生活了几年的人,对东北这种敦厚的腔调充满了好感。但是宁浩在《疯狂的石头》中合理利用重庆方言获得了戏份十足的喜感,并不意味着任何一种方言都适合故事的发展情境。
在《黄金》中,我们不但没有发现宁浩的优势,反而发现了他的不少劣势,比如对爱情桥段设置的无知。他很擅长男人之间的群戏,但是对于爱情,宁浩似乎并不擅长。小东北与顾茜茜的爱情显得粗暴、仓促、无理,没有任何美感,缺乏合理的铺垫,令人信服的理由。小东北用东北话训斥顾茜茜的桥段显得十分狰狞,反而让人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很不愉快的想法。而且这部影片中充斥了大量的硬伤。方舟子打假宁浩,就《黄金》片尾小东北拉着一油罐车的王水去溶解黄金的情节提出质疑,“溶得了金子溶不了车皮,3岁小孩也会觉得荒唐,除了韩粉都知道那叫弱智。”这点确实有点说不过去,电影可以不讲科学,你有洋枪,我有神功,但是不能不讲情理。
《黄金》中荒唐不讲情理的桥段比比皆是,开篇孙淳被拷打,衣衫破碎,吊在刑架上,一双皮鞋保留完好放在一边,这太扯淡了。小桃红饰演的革命党去找地图的桥段更是扯淡,押送黄金的车上竟然还有顾茜茜,说是会计,这个太勉强了。还有日本军官利用什么心理学走直线抓人的桥段,更说不通了。更不要说最后开了一辆油罐车熔化黄金的荒唐事情。
宁浩的这次转型多少有点让人失望。从某种意义上说,小东北的转变可以看作是宁浩向主流回归的一个信号。但是向主流回归不一定非要以丧失自己的全部优势为代价。难道说“《无人区》里没有一个好人”的电影审查就意味着以后的电影中都要有好人么?用道德的标准衡量电影的品质,是一个国家无知的表现。电影中的角色完全可以不讲道德,但他不能不符合人性和情理。《黄金》也许符合了电影局的道德标准,但是已经失去了电影本身的意义。
思郁
2012-5-6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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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上的“豪门恩怨” - [书评天下]
2012-05-04
曹丕说,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这个草率慌忙的论断不知道害苦了多少作家。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经常用这句话指责文人的往往并非文人。当然,作家这个行当,与其他行当比并不显得清白,经常也充满了说不尽的龌龊、肮脏。但遭人诋毁、污蔑、陷害与谩骂的,何止作家,任何行当的人都避免不了。这是人性使然,不是文人之故。
但为什么只有作家显得这么突出呢?想想也不奇怪,其他行当的人受了罪说说也就算了,最多有苦咽到肚子里,藏到心底去。作家受了罪,却积习难改,喜欢用笔记下,还正大光明地打笔仗,在报纸上让人围观,这也是一种下意识的暴露癖吧,长此以往,积累了不少的“罪证”。《法国文人相轻史》算是其中的一例。
无论哪个国家,还是哪个时代其实都少不这样的一笔糊涂账。在中国历史上,历来流有文人相轻的陋习,这种顽症,一直从远古沿袭至今。他们多是热衷于忌贤妒能,相互讥讽、诋毁,甚至扼杀。古时就有三国奇才周瑜妒嫉卧龙诸葛亮,唐代卢杞忌妒颜真卿,北宋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敌对,杜甫不喜陶渊明的风格,欧阳修瞧不起杜甫的诗,张居正惮忌海瑞,左宗堂妒忌曾国藩的才干等等。
《法国文人相轻史》也少不了这种模式。这本书选取了一个时期“从夏多布里昂到普鲁斯特”,十九世纪的法国文豪们,距离我们已经有些遥远,但是我还在读他们的书,如果说熟悉吧,他们的人生已经逐渐模糊,选取这些已经久坐万神殿上的大文豪,把他们落下神坛,一点点抖搂他们那些争风吃醋的破落事儿,算是一种不大不小的玩笑。两位作者安娜·博凯尔和艾蒂安·克恩写这本书时都很年轻,心态估计也是玩耍的性质。他们在结束语中说:“我们在撰写这段文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时,内心充满对他们的温情,”“书中提到的诸位主人公若能看到此书,定会一笑了之”。
我们现在读这些八卦性的文字,估计会一笑了之,不过书中提到的那些人物可不敢保证。文学史上有很多伟大的作家其实都是都有着不堪的人品,轻则抛家弃子、争风吃醋、情人无数;重则告密、陷害,催生无数文坛冤假错案。《法国文人相轻史》中虽然没有对这些大作家们互相敌视进行详细的分类,不过大体而言还能看出集中在几个方面,一种是因为女人和情人,一种是文学和创作本身,还有一种是因为政治和宗教的原因,最后一种是纯粹的派别之争。
这本书的撰写体例上稍微有些混乱,读起来很容易让人头昏脑胀,摸不着头脑。也难怪,本来就是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尤其因为文学与创作上的争论,根本就没有对与错,争来争去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文人相轻的原因,按清代尚镕《持雅堂文集》卷五《书典论论文后》的说法,主要有四:一由相尚殊,一由相习久,一由相越远,一由相形切。“相尚殊”是由审美趣味的不同而导致批评的偏颇,“相习久”是由长期共事彼此熟稔而形成的优越意识,“相越远”则是由观念和知识体系的不同造成的,“相形切”则是目光狭隘、一味苛求对方所致。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与缺乏对对方“了解之同情”的批评态度有关。
换句话说,这样的“相轻”其实还属于文学批评的范畴,《法国文人相轻史》中真正能平心静气去争论的太少了。大多时间里,都是因为文学无关的东西。作家们似乎总认为文学需要装饰品,而这种装饰品可以是任何东西,只要不是文学。书中提到说:“很多作家都有怪癖,这似乎成了他们生活中的调味品,而他们非但不担心因此惹来批评,反倒乐得看到自己的怪癖被搬上戏剧舞台。和约定俗成的标准对着干,拒绝接受世俗的约束,与因循守旧的行为斗争到底——整个十九世纪充斥着反世俗、反大众的风气。”标新立异往往是一个时代中引人注目的方式,也许十九世纪没有“炒作”或者“作秀”这样的词汇出现,但是他们各各都深谙其道。
《法国文人相轻史》中提到了很多这样被传说下来的八卦,比如巴尔扎克经常穿着僧侣的袍子,为了熬夜不停地喝咖啡;妹娃儿用绳子牵着一只龙虾在街上散步;普鲁斯特去世前的最后几年整天把自己所在密不透风的房屋里,很少见人;科莱特在红磨坊表演裸舞……
好吧,其实还有更为劲爆的段子,比如说大仲马与小仲马,这对作家父子之间流传下来的一段对话。小仲马:您知道吗,您让我使用您的旧情人,让我穿您的新靴子,我扮演了一个很愚蠢的角色。大仲马:你有什么好抱怨的?我让你使用我的旧情人,试穿我的新靴子,你应该感到荣幸。这恰恰证明你的那玩意儿很大,脚很小。
这种八卦段子的真实性其实已经没有了意义,我们之所以相信,就是因为对话的双方是大仲马与小仲马,八卦的意义还得看发生在什么人身上。对作家而言,八卦和流言是他们成名的一个标志。文学史就是这样被虚构出来的,作家的真实人生,在文学辉煌的映照下,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1935年,鲁迅先生写了几篇论文人相轻的论战文字,其中有一篇提到说:“现在文坛上的纠纷,其实也并不是为了文笔的短长。文学的修养,决不能使人变成木石,所以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从圣贤一直敬到骗子屠夫,从美人香草一直受到麻疯病菌的文人,在这世界上是找不到的,遇见所是和所爱的,他就拥抱,遇见所非和所憎的,他就反拨。如果第三者不以为然了,可以指出他所非的其实是‘是’,他所憎的其实该爱来,单用了笼统的‘文人相轻’这一句空话,是不能抹杀的,世间还没有这种便宜事。”这就是说,如果有一部文人相轻的文学史,也只能看作是别传人生,需要正视的还需要是文学的人生。读他们的书,看他们的文字,过得是自己的人生。人生长短不自知,何必在意这些过眼烟云呢。文人相轻,留下的只是一些别致的流言,倒不如多留下几行别致的文字。
思郁
2012-4-22书
法国文人相轻史:从夏多布里昂到普鲁斯特,【法】安娜·博凯尔 艾蒂安·克恩著,李欣译,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1月第一版,定价:2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