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飞九天外,傲鸣天地中
  • 第十八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书博会)开幕前夕,我特意关注了一些郑州主流媒体的报道,《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商报》以及《郑州晚报》都给予了较大版面的关注。其中河南最重要的媒体《大河报》还特意开设了“关注书博会”的专题板块,每天发布书博会的最新消息和进展状况。425的《大河报》更以《书来墨香拢绿城》为题,重点介绍了此次书博会的门票发放和此次书博会的几大亮点。作为一名普通的读书人,笔者当然首要关心的是如何拿到此次书博会的门票问题。据《大河报》报道,本次书博会为期三天,426开幕,428结束,而门票将免费向市民发放。广大市民可以于426在指定发放点领取427的入场门票,以此类推,427领取428的入场门票,而426为团体票专场,不对市民发放入场门票。

    看到这个消息有些意外,因为跟此前收到的信息不太一致。首先,根据422的《中国图书商报》的报道,此次书博会的展期是从42652,为期恰好一周,而不是现在的三天。另外,这三天时间中,426为团体票专场,意味着只对全国的书商和出版商开放,不对市民开放,也就是说,市民能真正参加书博会的时间不是一周,也不是现在的三天,而只有两天。但是如果注意到了这两天时间安排,巧妙之处在于,427为周日,是休息日,428周一,为工作日。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市民参加书博会的时间其实只有一天。而此前在听取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汇报第十八届书博会筹备工作情况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书博会组委会主任邬书林强调指出,要把本届书博会办出特色,办出新意,要着重做到“不仅要看重会展经济,还要把图书交易博览会办成提高全民阅读水平、提高国民素质、吸引公众积极参与的图书盛会”。422《大河报》的专题文章中也着重提到,今年书博会,“最大的特点是围绕图书交易博览做文章。随着书市改名为书博会,书市功能得到大大扩展,交易博览齐头并进,为全面展示我国出版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提供了最佳展台”。但在笔者看来,如果是“交易博览齐头并进”,似乎并无必要把426辟为团体票专场。而且如果市民真正参与到书博会的时间只有一天,笔者无法想象427这一天的意义是如何的重大,用一天的时间就能提高全民阅读水平,提高国民素质,更接近于天方夜谭,或者说是无稽之谈。

    当然,无论是一天还是几天,关于图书的盛会,读书人都会压抑着内心的不快,欣然前往。426日上午,笔者去指定的三个门票发放点之一,郑州市花园路新华书店领取明天的免费门票。但到达后,发现书店门口已经聚集不少人在等。书店工作人员告知,门票已经发放完毕。后正打算去另外两个发放点领取,被人告知,其余两个发放点也已经发放完毕。笔者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四点钟,新华书店门口已经聚集大量没有领到门票的人群。人们都普遍对此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没有想到免费的门票也会如此的有限。后与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交涉之时才得知,此次书博会的组委会给三个指定点的总票数只有三千张,每个指定点只发放了一千张。也就说,根据组委会做出的评估,郑州市700多万的常住人口中,真正热爱图书能参加书博会的只有3000人,而且这还不包括从外地赶来参加一年一度的书市盛会的人。这种黑色幽默除非发生在愚人节,否则真不知道组委会是从哪里得到的这组调查数据,也不知道是用何种高科技做出的评估。

    后经过媒体与书博会组委会交涉,连夜赶印了门票,笔者终于在427日上午领到了这张当天的免费的“价值连城”的入场门票,而此时书博会已经开始将近一个小时。

    根据《大河报》的报道,此次书博会均创历史新高:从展场面积到展位数量;从参展单位到参展出版物品的种类;从展示内容的多样性到图书精品的展示;从综合交易博览到免费展位的数量,无一不是书博会历史之最。另外,笔者还注意到今年的书博会还有两大亮点值得一提:第一,书博会20年来首次设立民营书业展区,也是民营书业首次以“正规军”的编制进入书博会。业内权威人士介绍说,十几年来,民营书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民营书业不具备正式出版资质难以参加大型书展问题一直成为民营书商心中的“隐痛”。据民营书业展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参展的包括小樱桃、天星教育书业、华腾书业、爱国者等众多民营书刊经营单位、出版单位分支机构、书报刊批发单位,以及与图书出版业务相关的动漫数字及软件公司、图书馆相关设备企业,共70多家、120多个展位。但是笔者也注意到一些正在崛起的在读书人心目中有着良好口碑的民营书业,诸如三辉图书并没有参加此次书博会。第二,设立了港澳台图书展区和奥运图书展区。奥运图书为迎合今年的奥运会虽然值得期待,据笔者看来,能给港台图书留出一席之地更是一件喜事。但据笔者观察,此次设立的港澳台图书展区乏善可陈。把此展区特意劈出在五楼单独展出,可能是书博会重视之故,但结果证明适得其反。因为大部分图书都集中在一楼展区,五楼并没有其他图书的展览,所以较少人光顾。另外,此次的展出的港台图书种类实在寥寥,零零散散的几种,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展览。似乎非要用此举证明此次书博会兼容并包的博大胸怀不可。

    最后总结笔者参加此次书博会的经验:用一天的时间参加完虚拟的三天盛会,走马观花博览众家,收获了形式大于内容的本质,结果是,没有买到一本书。因为据说,书博会上的各家出版社的图书不能卖,如果非要买书,只有到郑州市新华书店的展区购买图书。这似乎也应和了此次书博会“书香河南”的主题,也算是书博会的另一大特色所在:地方保护主义根深蒂固无处不在。

    思郁

    2008429

     

  • 2008年的2月17日夜间到18日凌晨的某个时刻,法国著名(还是非著名?)小说家、电影大师阿兰·罗伯-格里耶去世。这是一位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就进入中国视野的法国作家,但是现在我们还对他知之寥寥。我们读他的书,看他的电影,风传他的逸事、谈论他的是非,却从来没有想过细心地了解他。我们知道的仅仅是他写的是“新小说”,拍的是“新浪潮”,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归根结底还是那句:看不懂。

    实际上,不仅仅是我们看不懂。这位曾经以农艺工程师的身份登上法国文坛的作家,最初的写作之路就步履艰辛。1949年的第一部作品《弑君者》手稿遭到出版社退稿;1953年《橡皮》出版,后成为罗伯-格里耶的代表作,但是出版之初遭受评论家的冷遇;1955年《窥视者》发行10000册,但是直到了1957年才售完,而且这部作品非议不断,造成了法国评论界的决裂;1957年出版了《嫉妒》,那一年只销售出746本;1959年出版了小说《在迷宫中》,这次终于得到了各大报刊的普遍赞扬之声,却又遭到了著名的评论家巴特的责备:罗伯-格里耶惨透了。在我的印象中,罗伯-格里耶写作的前半生始终没有在大众和评论家之间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一方面,评论界对他的作品大都持一种欢迎态度,不断地以文学研究的名义予以分析和赞誉;另一方面,在广大读者中间,他却只有微弱的反响和很少的受众。但是,就在这样的有些怪异的情形下,罗伯-格里耶竟然声誉鹊起!

    “罗伯-格里耶很快成名,而其作品往往未被认识。”《阿兰·罗伯-格里耶》一书的作者罗歇-米歇尔·阿勒芒如是说。

    但是有些尴尬的是,罗伯-格里耶出名似乎并不因为他的小说,他曾经引用安迪·沃霍尔的话说:我主要是由于我的名声才出名!但是毕竟出名了,而且这种名誉到了2003年3月25日达到了顶峰:81岁高龄的罗伯-格里耶当选为法兰西院士,成为法国历史上第三十八位在世的不朽者。他的作品也随即畅销,翻译成多种文字,“是在世的、被翻译的最多的作家之一”。

    这里面有个十分清晰的悖论:我们都宣称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十分难懂,但是他的作品仍然畅销,这怎么解释?所谓“新小说”流派,当然是相对于传统的旧小说而言的,是指巴尔扎克式的小说世界,有固定的故事情节、发展线索、线性叙述、时间的顺序等等,或者说,在传统小说中,我们最终读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但是在从“新小说”开始,这一切固定的故事元素全部打乱,小说完全成为了语言的试验场,写作本身和写作本体行为的训练场,说白了。“新小说”是语言狂欢的盛宴、是对现实世界混沌初开万物无序时的模仿。从罗伯-格里耶的小说开始,小说这种人类写作的工具变得不可捉摸。罗伯-格里耶的名言:我是因为不理解这个世界而写作。2008年2月17日到2月18日凌晨的这个时刻,这个宣称不理解这个世界的人离开了,我要问的是,我们的世界理解他了么?

    “是谁谋杀了阿兰·罗伯-格里耶?”也许你读到这里还是一头雾水。其实我想最后告诉你的是,这个句子没有任何意义,我写出的这个句子不过是作为吸引你关注罗伯-格里耶的一个线索罢了。这个句子其实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玩笑,而且与本文无关。消解小说的传统意义、幻化整体为碎片正是他一贯所坚持的,所以谨以此种形式遥送远去的阿兰·罗伯-格里耶。

    思郁

    2008-2-20草就

    注:

    法国作家罗伯-格里耶去世的消息也是在书友的博客上了解到的。当时的情形很奇特,因为我这几天鬼使神差似的凑巧也正读关于他的书。一本是前些日子刚买的米歇尔·阿勒芒著的《阿兰·罗伯-格里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版);还有一本是袁筱一的《文字·传奇——现代法国经典作家与作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其中一章涉及到了他。没有想到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罗伯-格里耶去世的消息就已经传来了。这种神秘的惶恐的感觉让我真的有些有些不知所措。正在这时,周三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新京报的哥们晓波兄很突然的招呼我让我七点之前赶篇罗伯-格里耶的评论出来。这么仓促和急迫中,出来的稿子就是以上看到的模样:其实已经跟评论无关了,只能算是个简述.

  • 君在他的《大学纪念词典》的补记部分中这样写道:我这部大学纪念词典与其说是想呼唤一些可以存在于未来的美好的东西,不如说是为了忘却过去一些暗淡的不以为然的东西。是的,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我赞成他的忘却,但是又同时怀疑他是否能真的忘却。在他书写这部词典的间隙我们不止一次的谈到那些已经逝去的大学岁月。我曾经毫不迟疑的告诉他,那些岁月不值得留念,无论事与人,给我的记忆都是那么的苍白,如果非要说大学我能记起的地方,也是我唯一怀念的地方就是我每天无数次穿梭往来的图书馆——大学中图书馆是我真正的但是一直沉默的导师,我基本的思想启蒙以及随后的心路历程都在图书馆的书籍上留有痕迹。但是孙君一向的固执而感情的性格也是我知道的,他对那个时期的所发生的事情都有所记忆,这种记忆随着毕业后的流水一样的日子非但没有消淡,反而日益的清晰并折磨他脆敏的心灵,这个时候他告诉我他想通过书写的方式忘记那段充满的苦痛与羞辱、希望与折磨、爱情与失落、欢笑与泪水的日子。他说必须忘却过去才能轻松的上路。而我清楚的记得当时对他的反驳,我说如果非要上路的,该清扫的不是以前的重负,应该是你未来路上的障碍。现在再回想起那些话觉得颇为偏激,记忆的苦痛的不堪重负,无论是已经走过的路还是未来的路上都应该时时的清除的。也许走过的那些路上还有惨白的花骨朵绽放金黄色的温暖,这温暖可以给我们些许前进的勇气也说不定,行进的路上如果没有灯,至少我们的心中会有一盏温暖的灯:尽管可能这盏灯是用回忆点亮。

    刘小枫曾经在他的《这一代人的怕和爱》中说:“回忆当然不仅是对过去事件的重新勾起,以悲歌般的情感去珍惜它。回忆更是一种灵魂的开悟,有如基督教的忏悔感,是灵魂对自己的清洗。这种清洗是用灼热的眼泪,渴求新生的眼泪。正是在此意义上,回忆是一种思。它思的只是,寥落的灵魂知向谁边。”在我看来,孙君的《大学纪念词典》也正是在此意义之上,脱离了单纯的书写和单纯的纪念意义。他的回忆变成了一种思,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思,还有我,还有那些在词典中一个个极度个人化的人物。对他们的返观让我开始注意了自己的灵魂中的那份温情和期待。可以说,一向以来,我的内心是远观的淡世的,我个人的精神生活虽然在书籍中幻化万千,但是在现实中却零落成泥。大学四年我偏激的说没有我值得的纪念,但是实话说我生活的过的地方还是在我的内心中留有些许的温暖和激情,比如说我和孙君的交往本身就是我偏激之言的悖证。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四年,这四年中还是头顶头的睡在一个宿舍里,而且因为相同的对书籍、思考和文字的偏好,让我们的不堪岁月多了一份淡淡的亮色。我现在承认,那个时期如果我能对我们的交流能更加的热心一些,我们之间会免除很多的误会和不解。他曾经不止一次对我的沉默表示了不满和略微的愤怒。他认为他向我袒露了整个的内心,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我冷冷的沉默。虽然我们经常的一起出去淘书、烧烤、喝酒,但是我的内心并没有为他敞开。他对我这种偏执颇有微辞,对于我内心的那堵高墙始终没有放弃用他的诚挚和流泪一次次的进行敲打。但是,当他发现效果甚微后,就淡漠的离开了。我发现了相互之间的绝望已经开始建立,除了和图书馆中的书籍以及隐藏在书籍中的那些所谓的思想家进行交流外,我的世俗生活已经隐化为了一种远淡闲的身外之人。维特根斯坦说,对于我们不能言说的事情,要学会保持沉默。我的沉默就是一种对自己的生活的不能言说的痛楚。但是现在重新的返观自身,我认为我的沉默并不代表我不在乎我身边的任何事,孙君就是此例。

    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孙君在纪念词典中所写到的一些人和一些事同样是我所熟悉的,我虽然不能同意他对某些人的私人性质的评价,但是并不妨碍我欣赏他的这种书写。这是一种极其个人化的书写和纪念,因为是私人性质的,其中的偏见或多或少存在于孙君的字里行间。我认为就是这种偏见束缚了他写作的某些本应拓展的视角,使他流入了一种偏执、自恋、甚至有些病态的话语霸权。是的,我觉得其中最大的危险就是隐含在这种话语中,他的优势是可以执笔,可以言说。但是对于那些被书写的对象来说,他们总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的无法辩解加深了这种书写的偏见。如果说偏见有一种是深刻的话,我可以原谅这种偏见,但是因为其中的肤浅和意气之言,甚至有些流入了漫骂的话,我认为这种书写的纪念就脱离了灵魂之思,沉沦为一种单纯的强辩和强势话语的逞能。所以当我读到那些篇章的时候,我的内心的思是警醒的,我内心的伤也同样如是。

    我们的那些青春岁月都有伤。这种伤也许来自自身,但是更多的来源于我们内心的坚持和外物的碰撞。孙君的伤是在一次次的恋爱之后垫上的基调,这种伤不仅仅是一种忧伤的眼神,而且是一种苍凉的手势。我曾经无数次的暗中猜测,孙君最终走向自己的内心,变得极度的自尊和自恋一样的病态,与这种伤有极大的关系。也许是我不理解他的一些做法,也许是他感性的性格所致,他的大学之间的恋爱都是在开始之前就悄无声息的结束了。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开始,他在词典中记录了他曾经爱过的一个个的姑娘,但是那种爱是畸形的爱恋,甚至在对方根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无知觉中爱上了爱情本身。但是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他还对此懵然不觉。等到他真正的明白爱上一个人和爱上爱情之间的不同的时候,他心中的姑娘已经与别人携手走进了殿堂。他的孤独和忧郁、愤激和沉默、偏见和佯狂、思想和忧伤瞬间交织,折叠出一个复杂的孙君。他想从爱中得到信仰和力量,但是爱最终给他的却是莫名的挥之不去泡影和忧伤。他遁入了内心的渴念,皈依了自己的圣经。在思与伤之间徘徊不进,踯躅行走。

    但是依然有爱。

    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两点之一,另外一点就是他在诗歌中的书写。他依然用爱书写自己的诗行,像个固执、单纯但是有些沧桑的孩子。他在自己的诗行中一再说,他一个在黑夜中睁大眼睛的孩子,他渴念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喂马劈柴,陪父母幸福的周游世界。他在自己的诗歌中建立的自己的“希腊神庙”,并在孤独的路上步步行进。他还依然爱人,爱离他而去的爱人们,爱自己的邻人,爱同样的路人。

    狄尔泰说,诗歌本质上是一个事件。刘小枫解释说事件的意思是注重一种体验。在诗歌中体验自己的人生,记录自己的怀念,正如纪念词典中的那些远去的背影中的人物一样,虽渐行渐远,但在内心体验中却是愈远愈清晰。

    这时我才恍然明白,用忘却来纪念自己青春岁月的思与伤是一种青春的残酷物语。

    以此为小序和见证。

    思郁

    2006-6-9书于南乐一中

     

     

  • 早期对尼采的认识,就从他说的那句有些歧视女人的格言开始:到你的女人身边去吧,别忘了带你的鞭子。近期突然对这句话感兴趣,是阅读刘小枫的《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增订本)的时候引起的。刘小枫的书中新增的一篇文章《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谈到了这句尼采的格言。和我一直以来想象的不太一样,原本以为尼采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男人是这个世界的绝对主宰和支配者,女人不过是男人膝下的玩物,尼采是为了表示对女人的憎恶和蔑视才这样说的。但是刘小枫在书中的一段陈述表达了几乎相反的看法。

    刘小枫的陈述是这样的:尼采年轻的时候,与自己的好友保尔·勒埃同时爱上了莎乐美。而莎乐美是一个天生喜欢征服男人而不喜欢被男人征服的女人。(“天生就懂得什么叫做女人的女人”刘小枫如是说)为了在两个喜欢她的男人之间保持平衡,莎乐美提出了一种“社群主义式的共同友谊论”,希望两个男人都能在她的身边。尼采听说后,高兴的昏了头,就兴冲冲的提议三人一起去照像馆照相。当时的照相馆是很时髦的行业,正好有一辆马车的道具。于是两个男人一致同意莎乐美灵机一动的提议,摆出了这样的一种姿势:俩人扮成两匹马一起拉这辆车,而莎乐美站在车上,手里拿着一根鞭子,作驱赶两匹男马状。当然,后来这张照片流传了下来,刘小枫就信誓旦旦的说见过了这张照片。当然,重要的不是见过照片,而是它反映出来的事实改变了我们的习以为常的想法。刘小枫就是这样表示的:“照片中莎乐美手上高高扬起的鞭子令我恍然大悟,尼采那句格言的真正意思刚好相反:提醒男人去女人那里带上鞭子,不是为了抽打女人,而是为了让女人抽打自己。”

    真的是这样么?我们到底该怎么样认识这句尼采的格言呢?查阅相关的资料,这句话来源于尼采写的最深刻语言上最完美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我手中现有的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尹溟先生的译本。在书中的《老妇与少妇》的断章中,查拉斯图拉在下山后不久,遭遇到了一位老妇人,于是他们开始讨论起了女人。“妇人的一切是谜,同时妇人的一切,只有一个答语:这答语便是生育,”“男人之于女人只是一种工具:孩子才是目的。”“当妇人爱的时候,让男子怕她吧:那时候她肯做一切牺牲而觉得其他一切无价值。当妇人恨的时候,让男子怕她吧:因为男子的内心只是不良,妇人的内心却很恶劣。”直到断章的最后一句:“你到妇人那边去吗?别忘却了鞭子!查拉斯图拉如是说。”这才是这句格言的原文,中间不知道经过多少后人的转译,才变成无数类似“到你的女人身边去吧,别忘记带你的鞭子”,当然这些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从这一章所谈论到女人的特性来看,尼采好像对女人没有一丁点的好印象。他对女人的憎恶从他的一句句的格言中喷薄而出的事实,似乎相距刘小枫解释的臣服在莎乐美的石榴裙下的情况甚远。这中间是不是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事情?

    周国平在他的《碎句与断章》一书中也曾提到了尼采和莎乐美照相的这段轶事,唯一相异的地方在于他说的照相馆的道具是牛车而不是马车。他说,正是在和莎乐美在照相后的几个月间,尼采开始著述他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那么这短短的几个月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才导致本来由女人手持的鞭子突然到了男人的手中呢?原来,莎乐美拒绝了尼采的求爱,甚至最后断绝了与他的交往,周国平评价说,甘愿在心爱的女人鞭打下做一头驾车的牛,此愿未遂,便相反朝全世界的女人扬起了鞭子。这种解释倒是圆满解答了这段时期内,尼采为什么对女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但是,难道一个女人拒绝一位男士的求爱就这么容易导致男士对整个世界上的女人仇恨连连么?这位被誉为对20世纪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家似乎太小气了吧。

    根据威廉·魏施德《通向哲学的后楼梯》一书提供的资料,尼采在很年轻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从那以后,他的生命中只有几个女人伴随他:祖母、母亲、姑姑和他仅有的妹妹。但尽管如此,尼采对女性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恐惧和羞怯。据说,有一次,由于仆人带错了路,他闯进了一家妓院。等尼采弄清状况后,马上二话不说就逃之夭夭了。逃就逃了吧,最奇怪的是临行前还给感到莫明其妙的漂亮小姐们弹奏了一曲。还有一次旅行的时候,尼采结识了一位年轻女子,并向她修书求婚,但却是就要动身离去的时候才写的。信写的心慌意乱的,让那位小姐感觉到更莫明其妙,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从这些和女人交往的经历看尼采,他似乎缺乏一种健康成熟的心理习惯与女人交往。对他来说,和女人交往似乎很能吸引他,但同时也让他产生了一种陷入罪恶的与肉欲相关的深渊中的感觉。他很想沉浸其中不可自拔,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抗拒女性的散发出的魅力。这种欲拒还迎的矛盾心态,导致他的心理成长中的对女性认识的畸形。他显然认为女人一半是天使,另一半就是魔鬼。等尼采后来接触到莎乐美的时候,他深深的被她吸引了。但是后来莎乐美的拒绝终于让他彻底转变了对女人的看法:女人是有着天使面孔的魔鬼。他的一生除了与他的妹妹相伴,再无女人闯入他的生活。

    一位深刻的影响深远的哲学家,在生活中或者在现实中可能就是一个弱智,这点并不奇怪。他们生活的世界是分裂的,在他的精神世界中,他是君临天下的国王,而在生活中则表现出一个白痴的一面。尼采后来终于疯了,那是1889年,他45岁的时候,他把一匹受车夫虐待的马搂在怀中,神经错乱,口齿不清,痛哭流涕。我怀疑,那个时候的尼采是不是因为想起了当年为了讨好恋人甘为马状,被莎乐美高扬的鞭子抽打的情景呢?

    思郁

    2007-3-23

  • 博尔赫斯有句普通的名言,他说当作家写作的时候,他总是写他能写的东西,而不是写他想写的东西。我之所以说它是“普通的名言”,一方面我觉得他道出了书写本身某些难以言传的神秘;另外一方面我也觉得博尔赫斯道出的不过是一种写作的常识。是的,我毫无疑问肯定这是一种常识,被书写者自身因为沉迷于写作本身而忽略的常识。我们写作有多重的目的,但是无论多么复杂的目的都会自然导向一个方面:我们觉得通过写作能了解这个世界所不为人知的那一面。但是很奇怪,一旦我们觉得仿佛获知了这个世界的奥秘所在的时候,我们往往发现通过写作所传递出的貌似高深的东西其实大都是常识。这样以来,我们写作的终极目的发生了变化:我们原本以为是在发掘真理传递真理,其实我们不过是说出了某种常识。我们通过写作所做的不过是普及常识。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王小波。

    我真正开始写作的时间是进入大学,是从进入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而后的一段时间,我把我写作的文稿拿给我的一个老师看。令我十分惊讶的是,她对我的大部分文章都赞赏有佳,唯独对我原本十分看好的一篇关于王小波的评论文章提出严厉的批评。那个时期我十分喜欢王小波的文章,为了写好那篇评论文章,我甚至专门去书店把王小波的文集购入囊中。对于一个平时十分清贫的大学生来说,这样奢侈的购书经历自然十分的少见。所以可想而知我在这篇文章中倾注了多少心血,但是独独就是这篇文章遭到了否定。我自然十分的不悦,但是我当时可能觉得我的老师根本对王小波不了解所以才这样妄下定论,所以我后来又把王小波的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拿给她看,希望她从中给我文章一些认同。但是更没有想到,过了不久,我的老师主动约我谈谈。我以为她可能对我的文章有新的认识,兴冲冲感到她的办公室,却看到她严阵以待,很严肃的表情给我谈话。我有些忐忑不安的刚刚坐下来的时候,她开口就说,以后最好不要读王小波的作品,这种人写出的东西怎么能模仿呢。说着她还翻开我拿给她的那本《沉默的大多数》,里面很多地方都折叠做了记号,她指着书中的某个段落说,一个作家怎么能这样写东西呢?竟然把自己早年偷偷的拔别人自行车的气门芯事情写出来宣扬,而且还对此洋洋得意。最后她用一种总结的口气说,这样没有道德感,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怎么可能是一个高尚的作家!而且他的文体十分的散漫,大都是废话,语义重复不说,宣扬的都是很多低俗的价值观,我希望你不要学习这样的写作,多学些古典作家,模仿他们的写作,诸如此类。当时的我被她温柔的训斥弄的无可辩驳。但是我突然又有了一些庆幸,我庆幸的是当时并没有把王小波的小说《黄金时代》拿给她看,否则一定加上一条看淫秽小说的罪名。

    在这里我提到了我的老师。我需要说明的是,我始终对我的这位老师充满敬意,她实际上是我大学期间最尊敬的一位老师。所以尽管我不能同意她当时对王小波的一系列批评,但是我已经意识到我们对写作本身有不同的认识。在我的老师看来,写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我们通过写作发掘、传递、宣扬乃至说教真理,通过写作提高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要在写作上作一个社会的楷模,给社会发展一种良性的引导。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她不允许我们在写作中犯错,不允许写作中的不道德,不允许在写作中宣扬一种纯粹个人的价值观,要把写作的神圣义务贯彻到底。而在当时的我看来,写作就是一种纯粹私人的事情,写作的痛苦,写作的愉悦都与个体有关。我无法把写作当作一种教化和宣扬某些社会理念的手段。我所“能写的”和“想写的”无法统一。我所能写的无非是从我的一个个体出发,讲述我一个人和我背后通过有限的阅读积累起来的故事;而我想写的则实在太多,已经脱离了我个人所能承担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喜欢王小波。

    但是毫无疑问,现在的王小波已经面目全非了。他由原来的一遍遍讲述从自身写作经验获得的常识的王小波变成了现在被过度阐释变成神话的王小波。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转变,王小波生前写作的时候不止一次说他在讲述常识,但是现在我们认为他讲述的都是真理。一个华丽的转身之后,王小波成为了神话,以至于去世十年之后,我们(包括写这篇文章的我)还在不遗余力的写文章祭奠他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双目失明的博尔赫斯在他七十多岁的时候,写了他对自己一生的总结。他说,我觉得我已经写了我的最好的作品,然而,我不认为我的写作生命已经结束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和我年轻的时候相比,现在的青春距离我更近了。这是一位享誉世界文坛的老人对自己一生谦卑而自足的总结。我们丝毫不认为这是一种夸大,当博尔赫斯说“我已经写了我的最好的作品”的时候。当然,我们不可能猜测说王小波去世之前十分也如此这般的想过他的一生。实际上,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王小波去世的时候很可能是痛苦缠身,他不可能如此悠闲的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我想表达的是,无论王小波生前十分这样想过这个问题,他的短暂的一生都是一种遗憾,他的写作更是遗憾。无疑,他在写作的道路上可以走得更远。

    王小波生前很看好自己的小说,而不是自己的杂文。但是被公众迅速接受的却是他的杂文。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对于王小波来说,写小说是纯粹私人性的一面,他喜欢在自己的小说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虚构,在他的小说世界中,虚构等同于现实。而在进行杂文书写的时候,他所显示出的是他公众的一面,需要承担道义和责任。但是正如“能写的”和“想写的”总不统一,长期形成的焦虑和分裂让他不堪重负。《三联生活周刊》的主编,把王小波的杂文一度推向公众前台的朱伟先生就曾披露,王小波写杂文后来无法忍受自己写作方面灵感的枯竭而痛不欲生。我认为,正是王小波被看好的杂文害了他,他实际上向往的还是那种写小说的生活。他生前实际上很想从公共写作领域中退回到私人的写作领域。但是,他的公共写作或者说杂文写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让他无法退缩。自己“能写的”和自己“想写的”始终无法统一的时候,这种写作过程中的分裂同样会导致精神和肉体上的分裂,这个还没有来得及写出自己最好的作品的人就这样在痛苦中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叔本华曾说,当我们阅读时,我们是在用别人的思想在思考。但是,阅读王小波文章的时候,我们是否扪心自问过,我们是在用他的思想去思考么?看看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的王小波,已经被奉为大师的王小波,已经被过度阐释的王小波,我真的希望我们能真正的用王小波的思想去思考。

    思郁

    20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