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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抄书:博尔赫斯对青年作家的劝告 - [抄书夜记]
2008-04-25
问:你对青年作家有什么劝告?
我愿意给青年作家一个非常简单的劝告:不要考虑出版,而要考虑作品。不要迫不及待地付印,不要忘记读者,如果试图创作虚构小说的话,不要试图描写确 实无法想象的事物。不要写他仅仅认为是惊人的事件,而要写那些可以使他充分发挥想象的事物。至于风格,我宁取词汇匮乏而不要过分靡丽。如果说作品常有一个 道德缺陷的话,那就是虚荣。当然,我并不否认卢贡内斯的才智,甚至天才,但我不完全喜欢他的理由之一就在我注意到他的写作方式有某种虚荣。当一页上的形容 词和比喻全部翻新的话,通常表明了作者的虚荣和吓唬读者的欲望。永远不可以让读者觉得作者在显示技巧。作者应该有技巧,但不能引人注目。事情做的极其出色 的时候,看上去是轻松愉快、水到渠成的,如果你发现刻意雕琢的痕迹,那就说明作者的失败。我也不想说作品必须浑然天成,因为那意味着作者信手拈来的就是恰 当的词句,那是不太可能的事。一件作品完成时,应该是浑然天成的,尽管实际上它可能充满了隐秘的巧妙和朴实的(不是自负的)机灵。
——摘录自《博尔赫斯谈话录》(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2月第一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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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抄书:霍布斯论良心的自由 - [抄书夜记]
2008-04-13
读《霍布斯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的时候有点小小的意外:没想到这样一位大人物的传记读起来这么轻松,这么好玩。不是霍布斯本身经历丰富多彩,是这位研究者,或者说作者马蒂尼写的好玩,善用曲笔。虽然作者是德克萨斯大学的哲学教授,但是比一般的哲学教授总喜欢板起脸头头是道的好玩多了。霍布斯本身的经历因为年代久远很多已经无所考了,所以作者作传的时候不免加入一些无伤大碍的奇思意想,或者说是顺势的逻辑推理,这种闲笔估计现在是很多给思想家作传的人不屑为之的,但是正是这些闲笔,能给我们的阅读带来许多的趣味。思想必定是深刻,但不一定非要是沉重的东西。现在的学者写理论必定要严肃成写学报论文似的腔调,看起来都反胃。当然了,自己身上这种学术病的症状也不轻,所以现在有意识的读点轻松好玩的东西,比如这本《霍布斯传》。
霍布斯的思想我了解不多,这本《霍布斯传》也没有读完,但是在一种轻松的阅读心态中,还是有些东西吸引了我 ,所以,接下来我继续做文抄公,抄录这一小部分,可谓“霍布斯论良心的自由”:
最近有些学者认为,霍布斯对良心的自由持赞同态度。狭义上讲,他们说的没错,在霍布斯看来,良心作为“人所确立的判断和观点”,它是自由的,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一个内心的信仰。但这并非‘良心的自由’的通常含义。首先,人们其实并不嫩自由地选择他们所信仰的东西——人的信仰常常是由他的经历决定的——所以,说“信仰是自由的”是奇怪的。其次,赞同‘良心自由’往往又一个前提,即认为良心是一种知识,或者至少,良心是很神圣的。霍布斯对这两点都不赞同。人们在寻求良心的裁决的时候会认为,“他们确信他们所说的是真理”,而实际上那不过是他们的个人观点罢了。第三,“良心的自由”往往引出这么一种道德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行事。但霍布斯不同意后面的这种观点。在《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中,霍布斯把这种观点列为叛乱的六种缘由之一。霍布斯似乎把提倡良心自由看作是滑坡中获得某种信心的策略:
但是长期的经验很明白地显示,人不仅仅追求良心的自由,他们还要有所行动,不止如此,他们还要劝说别人听从自己的意见;不止如此,每个人都希望主权者不允许他人持有其他意见,只准自己的意见存在。
甚至早在《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中,霍布斯就注意到,“没有人间法律会试图强迫一个人的良心”,除非这个人企图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人们无权动“自己的舌头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去触犯法律。霍布斯还认为,要消除这种认为一个人不应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的观念。臣民有服从主权者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应因所谓的良心而打折扣。
以上为我摘录的部分。霍布斯的论证过程很精彩,当然了,除了最后的那句话 “霍布斯还认为,要消除这种认为一个人不应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的观念。臣民有服从主权者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应因所谓的良心而打折扣”。这就是说,有一个精彩的论证过程的论题,不一定会得出一个高明的结论,很可能更糟糕,给出的结论让人大跌眼镜。理性的人总会说他所有的行动有个内心天然的律令,那就是良心的自由。但是很显然,这个良心的自由也不总是可靠,它可能成为一个人行事最宏大的最不容易查究的挡箭牌。我认为,除去霍布斯得出的那个陈腐的结论,他对“良心自由”的论述,可以作为我们矫枉过正的行为过程中的提醒,而且这种提醒和警惕十分的必要,尤其对那些自以为是道德的完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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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抄书:伯林论浪漫主义 - [抄书夜记]
2008-04-08
前几天读完伯林的《浪漫主义的根源》(译林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后书就了一篇类似书评的小文《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的伯林》,文章说实话写的不怎么样,基本还属于传声筒的功能,但是这个文章的题目倒的确是我读完这本小书的强烈印象。伯林的书手中有不少,基本都是译林近些年出版的刘东先生主持翻译的“人文与社会译丛”里面。这套丛书在网上有很大的争议,很多人觉得翻译的质量乏善可陈,诸如科耶夫的《黑格尔导读》之类的大部头,都觉得可惜这么好的书被糟蹋了。这套丛书中,伯林的书占据的比重很大,翻译的质量也参差不齐,据我有限的观感,《自由论》有些拗口。去年曾下决心把伯林的书好好重读的,但是很遗憾,《自由论》还是读不下去,《俄国思想家》倒是来回翻了好几遍,那本书的译者是台湾的彭淮栋先生,文白相间的文字,再加上伯林文本的巨大魅力,确实让人沉醉。新出的这本《浪漫主义的根源》最初还是担心译文的问题,但是读完之后觉得基本把伯林演讲的那种有些歇斯底里的激情给传递出来了。再加上演讲稿的口语化的特点,容易理解的多,不失是一本了解伯林思想的入门书。
有些惭愧的是,我现在读书基本还是处于抄书的阶段,遇到有些好的段落,总想抄下来给大家分享,读《浪漫主义的根源》也不例外。伯林的这本小书翻过了,书评也写过了,可是还是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来来回回的翻阅读书时候在那些精彩的做过标记的段落,重读,默念,沉醉依然。伯林的魅力,不在于思想的深刻,而在于诗人式的激情,用伯林自己的描述说就是,“倾泻出巨大的语言洪流:六个多小时的狂热的、不时短路的、焦灼的、气喘吁吁的——在我听来,有时是歇斯底里的——讲话”。演讲是即兴的,随性的,跟书面文章不同,虽然可以提前准备材料,但在演讲的过程当中,只有把那些理性的文字材料融入巨大的激情洪流之中,演讲才能称得上成功。对许多学者来说,他可能写过很出彩的文章,但是演讲时的表现一塌糊涂,只会干巴巴的读下手中的演讲稿,而对伯林这样的鸿学大儒来说,演讲是另一种形式的写作,舞台上的精彩,跟书桌上的精彩比起来,毫不逊色。
我最喜欢这本小书的段落是在第一章,伯林谈到历史上各个时期不同学者对浪漫主义的定义,以及历史上各个时期关于浪漫主义的特征,伯林的论述采用了很多的排比句式,气势磅礴,引经据典,张口即来,遇到需要抒情的部分,也能运用的十分出色,让我们见识到了这位现代学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和历史等方面的修养。下面部分就是我的抄录:
“下面是我精心挑选的几个关于浪漫主义的定义,他们都出自曾经就这个题目展开过论述的最杰出的作者之手。这些定义表明,浪漫主义这个题目决不简单。
司汤达说,浪漫主义是现代的和有趣的,古典主义是老旧的和乏味的。听起来简单,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的意思是浪漫主义是去理解驱动你自己生命的各种力量,而不是遁隐于过时的事物。不过,他在讨论拉辛和莎士比亚的一本书中所表达的正是我已经阐明过了的。然而,他的同时代人歌德却认为,浪漫主义是一种疾病,是狂野诗人和天主教反动派虚弱的、不健康的战斗口号;而古典主义则是强健的、鲜活的、愉快的、合理的,如同荷马或尼伯龙根之歌。尼采说,浪漫主义不是疾病,而是药方,用来治愈疾病。西斯蒙迪,一个富于想象的瑞典批评家,尽管是斯塔尔夫人的朋友,也许对浪漫主义的态度并不友善,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爱、宗教和骑士精神的联合。但是,弗里德里希·冯·根茨,他是梅特捏王子的主要思想代理人,西斯蒙迪的同时代人,他认为浪漫主义是三蛇怪的一颗头颅,另外两颗分别是改革和革命;浪漫主义实际上是激进派的威胁,对宗教、对传统、对必将灭亡的旧时代的威胁。年轻的浪漫主义流派’青年法兰西‘回应了这一点,他们说,’浪漫主义,那是革命。革命针对的对象是什么呢?显然是一切。‘
海涅说,浪漫主义是从基督教的鲜血中萌发出来的激情之花,是梦游的中世纪诗歌的苏醒,是梦中的塔尖,用露齿一笑的幽灵那种悲戚的目光注视着你。马克思主义者会补充道,浪漫主义是对工业革命恐怖的逃避,罗斯金会赞同这一点,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美丽的过去与可怕、单调的现实的对照;他只是修正了海涅的观点,并未另辟新说。泰纳则说,浪漫主义是1789年之后的资产阶级对于贵族统治的叛乱;是新兴暴发户的能量和力量,一种绝对相反的能量和力量的表现;是新兴资产阶级以意气风发的姿态对抗社会和历史上陈旧、体面、保守的价值观的表现。它不是软弱或绝望的表现,而是野兽般的乐观主义的表现。
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浪漫主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先驱,最伟大的鼓吹者和预言家,他认为人有一种可怕的不可满足的欲望,总想遨游于无限;一种狂热的渴望,总想摆脱个体狭窄的束缚。于此渴望大致相同的情感可以在柯勒律治那里找到,甚至在雪莱那里找到。但是,斐迪南·布吕内蒂埃在十九世纪末说,浪漫主义是文学自我中心主义,是舍弃更大的世界而强调个人,是自我超越的对立物,是纯粹的自我断言;塞埃男爵赞同这个说法,认为浪漫主义是极端自我主义和原始主义的,他的观点得到白璧德的应和。
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的兄弟A·W·施莱格尔与斯塔尔夫人都同意浪漫主义起源于罗曼语国家,或至少起源于罗曼语言,浪漫主义实际上就是修正过了的普洛斯旺游吟诗人的诗歌;但勒南说浪漫主义起源于凯尔特语国家。加斯东·帕里斯说浪漫主义起源于法国布列塔尼地区;塞埃说浪漫主义是柏拉图和托名狄奥尼修斯的雅典最高法院法官的混合。博学的德国批评家约瑟夫·纳德勒说浪漫主义实际上是居住在易北河和尼蒙地区地区之间的德国人的思乡病——对于他们的原乡、古老的德国中部的怀念,是被放逐者和殖民者的白日梦。艾兴多夫说浪漫主义是灵魂的自我游戏时秘不可述的欢愉:‘我永远都在说自己。’约瑟夫·艾纳尔说,浪漫主义是爱上某些事物的意愿,是对他人而不是对自己的态度或情感,它反对权力意志。米德尔顿·默里说莎士比亚实质上就是一个浪漫主义作家。他又补充道,卢梭以来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浪漫主义的。但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卢卡奇说伟大的作家都不是浪漫主义的,司各特、雨果和司汤达更不会是浪漫主义的。
如果我们考量所有值得阅读的作家的隐语的话(他们在其他领域的一些见解也很深刻),我们发现很难从这诸多的概述中找到一些共同点。可见诺斯罗普·弗莱警告我们不要轻易为浪漫主义下定义是多么明智。据我所知,尽管这些定义互不相让,但还没有招致诘责;而那些真的给出一些荒谬离题的定义的人,总是难逃批评界的口诛笔伐。
下一步是来看看浪漫主义作家和批评家所说的浪漫主义的特征是什么。结果出人意料。我所搜集的例子如此繁杂不一,使得我的研究难上加难。显然,选择浪漫主义这个题目很不明智。
浪漫主义是原始的、粗野的,它是青春,是自然的人对于生活丰富的感知,但它也是病弱苍白的,是热病、是疾病、是堕落,是世纪病,是美丽的无情女子,是死亡之舞,其实就是死亡本身。是雪莱描绘的彩色玻璃的圆屋顶,也是他永恒的白色光芒,是生活斑斓的丰富,是生活的丰盈,是不可穷尽的多样性,是骚动、暴力、冲突、混沌;它又是安详,是大写的‘我是’的合一,是自然秩序的和谐一致,是天穹的音乐,是融入永恒的无所不包的精神。它是陌生的,异国情调的、奇异的、神秘的、超自然的;是废墟,是月光,是中魔的城堡,是狩猎的号角,是精灵,是巨人,是狮身鹫首的怪兽,是飞瀑,是弗洛斯河上古老的磨坊,是黑暗和黑暗的力量,是幽灵,是吸血鬼,是不可名状的恐惧,是非理性,是不可言说的东西。它又是令人感到亲切的,是对自己的独特传统一种熟知的感觉,是对日常生活中愉快事物的欢悦,是习以为常的视景,是知足的、单纯的、乡村民歌的声景——是面带玫瑰红晕的天夜之子的健康快乐的智慧。它是远古的、历史的,是哥特大教堂,是暮霭中的古迹,是久远的家世,是不可分析的、人们愿意信守却无法表达出来的旧秩序,是摸不到、估不出的事物。它又是求新变异,是革命性的变化,是对短暂性的关注,是对活在当下的渴望,它拒绝知识,无视过去和将来,它是快乐而天真的乡村牧歌,是对瞬间的喜悦,是对永恒的意识。它是怀旧,是幻想,是迷醉的梦,是甜美的忧郁和苦涩的忧郁,是孤独,是放逐的苦痛,是被隔绝的感觉,是漫游于遥远的远方,特别是东方,漫游于遥远的古代,特别是中世纪。但它也是愉快的合作,一起投身于共同的创造之中,是对自己身在某个教会、某个阶级、某个党派、某个传统和某个伟大的、无所不包的、秩序井然的等级之中的意识,身在骑士、扈从、教会等级之中、有机社会的关系之中或某个神秘的组织之中的意识,正如巴雷斯所说,‘大地与死者’,是身在共享一种信念、共居一片土地、共流一样血液、共有一样的祖先、同侪和后代的伟大社会之中的意识。它是司各特、骚塞、华兹华斯的保守主义,也是雪莱、毕希纳和司汤达的激进主义;是夏多布里昂美学意味的中世纪精神,也是米舍莱对于中世纪的厌恶;它是卡莱尔的权威之崇拜,也是雨果对于权威的憎恨;它是极端的自然神秘主义,也是反自然主义的极端唯美主义;它是能量、力量、意志、青春,是自我的展现,它也是自虐、自残、自杀;它是原始的、单纯的,是自然的胸怀,是绿色的田野,是母牛的颈铃,是涓涓小溪,是无垠的蓝天。然而,它也是花花公子,是打扮的欲望。红色的背心,绿色的假发,染成蓝色的头发,这就是热拉尔·德·内瓦尔的追随者某个时期招摇巴黎街头的行头。它是内瓦尔在巴黎街头用线拽着溜达的龙虾。浪漫主义是爱出风头的,是怪癖,是为《欧那尼》一剧而战的战场,是倦怠,是生之厌倦,是萨丹纳帕路斯之死,不管是德拉克洛瓦的绘画、柏辽兹的音乐还是拜伦的诗所描述的的萨丹纳帕路斯之死。它是帝国、战争、屠杀、世界末日的震撼。它是浪漫主义的英雄——反叛者,厄运缠身的让你,受诅咒的灵魂,是海盗、曼弗雷德们、异教徒们、拉腊们、该隐,是拜伦诗中的那些英雄。它是梅莫斯,是让·索伯格,所有的社会公敌,伊斯梅尔,所有处于十九世纪小说中心地位的纯洁的高等妓女和心智高尚的罪犯。它以人头为酒杯醉饮,它是想要攀登维苏埃火山与同类灵魂对话的柏辽兹,它是撒旦的狂欢,是愤世嫉俗的讽刺,是魔鬼般的笑声,是黑色的英雄。它也是布莱克想象中的上帝和他的天使,是伟大的基督教社会,永恒的秩序和‘不足以表达基督灵魂的无限与永恒的布满繁星的天空’。简言之,浪漫主义是统一性和多样性。它是对独特细节的逼真再现,比如那些逼真的自然绘画;也是神秘模糊、令人悸动的勾勒。它是美也是丑;它是为艺术而艺术,也是拯救社会的工具;它是有力的,也是软弱的;它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它是纯洁也是堕落的,是革命也是反动,是和平也是战争,是对生命的爱也是对死亡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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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卡勒斯:一个十二岁孩子的忧愁 - [抄书夜记]
2008-04-06
正在读的书中有卡森·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前两天去书店拿了这本书还有麦卡勒斯的成名作《心是孤独的猎手》。迄今为止,上海三联出版的麦卡勒斯的作品集已经齐全了。最初淘到的是她的《伤心咖啡馆之歌》还有那本厚厚的令人望而生畏的传记《孤独的猎手:卡森·麦卡勒斯传》,然后就有些疯狂的样子去搜集麦卡勒斯其他的作品。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像我一样的恶习,喜欢一个人的一本书,然后想当然的以为会喜欢那个人的所有的书——呃——这种读书的习惯我称之为恶习,因为暴露出了我内心当中了解其他人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的渴望。通过一本书喜欢一个作家,然后会喜欢这个作家所有的作品,这不是一种恶习还是什么?作家的作品不可能都是经典,因此对许多聪明的读者来说,有选择的阅读是明智之举,我明明知道自己的选择很笨,但是一次次的还是掉进了自己设置的陷阱:总觉得把麦卡勒斯的所有作品摆放在书架的一个单元里,看着她忧伤的一双眼睛才觉得满足。
开始读《婚礼的成员》的时候才发现,我似乎很喜欢麦卡勒斯所有小说的开头,没有任何的铺垫,仿佛那支写作的笔直接写在生活的背面,把我们拉进了她将要详述的那个世界中。事实上,每次读她小说的开头,我都觉得无从逃避,只能全身心的 投入。还有那个作家能在开头的时候就能让我们被迫着然后又是心甘情愿的一头扎进她的叙述中,除了麦卡勒斯?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个世上无所依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我来回的读着这个句子,仿佛多读几遍能从那些平常的几句后面琢磨出什么金玉良言似的,但是其实那后面什么也没有,也就是一个个再平常不过的句子,但是为什么这些句子的组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让我投入其中?
还有《没有指针的钟》的开头:“死就是死,总是一样的,但是每一个人却都有自己的死法。在J·T·马龙看来,死是简简单单、平平常常地开始的,所以有一段时间,他把生命的终结与一个新的季节的开始混同起来。”
还有《伤心咖啡馆之歌》:“小镇本身是沉闷的;镇子里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家棉纺厂,一些工人住的两间一幢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还有一条几百码长不成模样的大街。每逢星期六,周围农村的佃农进城来,闲聊天,做买卖,度过这一天。初开这时候,小镇是寂寞的,忧郁的,像是一处非常偏僻,与世隔绝的地方。”
如果说非要说麦卡勒斯的小说的开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金色眼睛的映像》,难道就因为她开篇告诉我们说,这个小说将要讲述的是一场谋杀?虽然这个话题有点惊悚的吸引力,但是在结尾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谋杀的惊心动魄,枪响的画面在我们的脑海中不知翻腾多少次了,但是枪响之后谋杀不成立——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和开枪的少校一样的困惑,“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某些蛰伏的记忆碎片——窗上的影子,夜里的叫声——在他心里被唤醒了。他对自己说他明白了这一切。但是他明白的是什么,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他只是确信一点:这就是终结。”——当然了,我没有提《心是孤独的猎手》的开头“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 那是因为这个书太出名,已经不需要我来说出来,我宁愿用其他的作品来说明那个高高瘦瘦的麦卡勒斯。
麦卡勒斯总是描述那些孤独的人,行走在社会边缘的人,与主流社会有一定距离的人,她对孩子的内心活动的细腻的把握让我有些隐隐的吃惊,在她看来,孩子其实也是那些孤独的人群的一份子。所以回到《婚礼的成员》,那个十二岁的弗兰淇成了我绕不过去的影子,这个书最好的段落也顺其自然地出现在第24页:
“因此她深知自己必须离开小镇,远走他方。那年晚春慵懒甜腻,让人难以消受。那些个漫长的下午,无休无止,鲜花开放,绿色的香气令她胸中烦恶。这个小镇开始伤弗兰淇的心。以前纵使倒楣难过,弗兰淇从不流泪。但就在这一季,很多东西都让弗兰淇有哭的冲动。有时她会清早出去,在院子里伫立良久,凝望日出的天空。此时仿佛有一个问题摆在她欣赏,而天空缄默不答。一些以前从不经意的事情让她难过,夜里站在人行道上看到的灯火,小巷深处传来的陌生的声音。她会凝神注视,或侧耳倾听,心中不知是些什么在慢慢凝聚,在暗自期待。但灯光将要熄灭,声音也会沉寂,纵然她继续等待,也不再有动静。她很怕这种情形,让她顿时迷惘,不知道自己是谁,她在这世上会变成什么样,为什么此刻她会这样站着,看着一点灯光,听着一点声音,或抬头仰望天空——孤单一人。她很害怕,胸口奇怪地发紧。”
我总忍不住地想问卡森·麦卡勒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么会有如此的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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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去书店你会自然发现这种现象:某一两个人的书又出来了。同样的书,换换包装,换换出版社,做做修整和美容之后,堂而皇之的摆在了新书架上。你要是好奇了非要问我这些人是谁的话,我左思量又思想后,还是会告诉你:王小波和季羡林。王小波曾经在我早年的阅读生涯和思想启蒙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所以他去世后能看到他的书出版本来是十分高兴的事——君不知,还有多少博学鸿儒,满肚子学问,别说生前就是去世了仍然没有希望看到自己的一本书出版呢。和至今仍然默默无名他们相比,王小波倒是幸运多了,不但能出版自己全集、情书。甚至那些早年未成型的作品,而且这些年不断地出,重复地出,连续地出;过去出,现在出,看这种架势,估计将来还要继续出。这种出法,不知道李银河教授是如何思量的。我一直在想,就是王小波活着,一直写到现在,他能架住每年好几本书出版么,更别说他已经去世了,没有什么新作品,还能用形式包装的特性,一本本的出版。能做到这些,李银河教授估计功不可没。从现在最火的豆瓣上,搜索“王小波”相关的书籍,初步统计下有一百五十多种,其中还不包括全集种类。当然了,后来我查看了下,最后的有十种图书不是此王小波,都是杂牌军,去除伪军王小波,剩下的还有一百四十多种。能与王小波相媲美的,可以搜索“季羡林”,真真的越老越牛逼哄哄,这三个字相关的书也有一百五十多种。我还担心是不是最后的部分还是冒牌的,结果这次我白担心了,与这个我觉得愈来愈不可爱的老先生相关的书真的有一百五十多种呢。也许那些季泰斗门下的弟子们会辩解说,季老越老越精神矍铄,文思泉涌,还能回光返照好几年呢,每年出几本新书岂不是小事一桩?你还别说,这个解释真的挺合理的。不过查看一下这些书,大同小异,谈人生,谈佛教,谈写作,谈国学,谈翻译,总之你要是能想到的话题都能谈一谈。这样书也好,对于普及大众,提高认识和识字能力,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大有裨益(鄙夷)的。钱理群先生的精神自传出版,接受采访时说,反正总要被人利用,与其被那些怀有恶意的人利用,还不如被年轻人利用。(大意如此)这句话如果用到季老身上,我倒宁愿怀疑季老出那么多垃圾书,是被人利用了,当然不是被年轻人利用,是被那些唯利是图的出版商利用了。我真的,宁愿,这样想……






